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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4-2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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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是全市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测绘政策、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测绘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测绘成果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和保密检查。负责测量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3、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配合国家、省、州对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实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简称市林草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提升规划引领水平。一是完成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编制,按照已批准的“三区三线”成果进一步优化完善编制成果,及时开展规划审查、报批、公告等工作。二是完成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在完成乡镇级片区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村级片区规划,在2023年6月前完成全市应编尽编的村级片区规划。三是完成西昌市专项规划编制,推进生态修复、城乡低效用地、安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切实提高全市规划的协同性、整体性。四是完成“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成果报批后,及时录入成果数据,开展平台运行。五是持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一是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西昌市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西昌市耕地保护专项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意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进一步流出。二是加强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优化全市耕地布局。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科学谋划,对确需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地类的,坚决补足,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占地实施非农建设等违法行为。

3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一是积极对接省厅,并安排专人跟踪已上报的建设用地报件审查进度,争取早日取得省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二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推进2023年建设用地报件,拟上报建设用地3000亩,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三是加大土地招拍挂宣传力度,加快条件成熟地块出让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地块存在问题,确保地块达到“净地”标准出让。四是规范土地储备和供后监管,确保土地供应良性发展。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主动协调处理已出让土地内存在的各类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做好邛海周边土地清理(协议有偿收回)工作。五是按市政府安排对2023年开工的重点项目进行勘界,并按程序发布预征收公告;完成征地拆迁信息化试点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完成全市集体土地上征拆政策的更新和房票的试点工作。

4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一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6.25”“12.4”等节点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强化动态巡查。及时把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三是强化执法查处。坚决查处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四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销号。统筹抓好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和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五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紧密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联系与合作,提高违法案件的执行率和结案率。

5持续抓好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抓好汛前汛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复核和全覆盖排查,对防火通道、过火迹地、在建工程、集中安置点等重点进行重点排查。二是扎实开展宣传演练。在全市开展地灾知识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三是坚决落实橙色预警“三个紧急撤离”和“三避让”刚性要求,严格执行转移避险安全管控,采取措施确保转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四是持续推进工程治理,全力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统筹协调和保障工作。五是按照《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及《西昌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防灾工作。

6.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一是持续推进增减挂钩,完成竣工项目验收、备案工作,确保项目指标真实、可靠,分批次完成项目投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申报。二是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方案编制,分批次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4大板块项目的申报立项。三是持续推进土地整治,全面完成2022年实施的9个土地整治“百日攻坚”项目后续种植水生农作物及系统举证备案工作。根据潜力分析,牵头新申报立项实施一批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包括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包括西昌市国土局勘测规划队、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西昌市城区国土管理所以上下属单位预算列入局机关,未单列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184.2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1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数比上年增加419.6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比上年减少1636.7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入预算4184.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4.2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支出预算418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28万元,占41.53%;项目支出2400万元,占57.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84.2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1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数比上年增加419.6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比上年减少1636.7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4.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67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89.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64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84.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点项目增加、工作量大,导致项目预算数增加,且2023年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9万元,占3.82%;卫生健康支出99.47万元,占2.38%;住房保障支出130.68万元,占3.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福利费和退休干部活动费保障行政退休人员基本活动正常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福利费和退休干部活动费。保障事业退休人员基本活动正常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职工养老保险。保障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确保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正常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9.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确保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正常缴纳。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95.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确保行政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以及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支撑单位运转。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单位档案数字化、规范化整理项目,保障项目进度款能够正常支付。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94.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确保事业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以及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支撑单位运转。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8万元,主要用于:规委会专家评审费、规划论证费、《西昌市技术管理规定》修编费用、《西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费》、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指标落实方案、选址方案、红线图制图费用、规划核实费用,保障项目能够正常支付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维护费、培训费、相关证书工本费保障单位业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023年预算数为346.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自然资源动态监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三个项目,保障项目款能够及时支付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2023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矿政管理评审、勘察、测绘、航拍费用,保障项目款能够及时支付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督(2023年预算数为79.20万元,主要用于:西昌市高铁新城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形图测绘,保障项目款能够及时支付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344.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用地报件组卷、出让土地评估费用、基准地价监测、耕地质量更别更新与监测等相关工作、土地招拍挂工作等,保障单位业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案件勘测费用,保障单位业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撑单位职工公积金能够正常缴纳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6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绩效奖发放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4.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2.76万元,津贴补贴116.64万元,奖金302.94万元,绩效工资159.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47万元,住房公积金130.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2.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1

(二)公用经费191.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4.00万元、邮电费16.8万元、差旅费6.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28.00万元,其他交通费28.14万元,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工会经费13.18万元、福利费17.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量不断增加,但我单位仍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2023年保持经费预算下降

(二)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0万元上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与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2022年预算0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23年新增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自然资源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下属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及西昌市国土局勘测规划队、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西昌市城区国土管理所3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1.30万元,比2022年预算183.55增加7.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3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西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费)、  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指标落实方案、选址方案费用、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自然资源动态监测、  西昌市高铁新城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形图测绘项目、征地拆迁信息化平台录入、西昌市卫片第三方服务的采购项目、  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编制及服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西昌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业务用车5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自然资源规划: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个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作的总体安排。

2、国土整治: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提高。内容上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

3、土地资源调查:为查清某一国家、某一地区或某一单位的土地数量、质量、分布及其利用状况而进行的量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4、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地质灾害防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事务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