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预征收更正公告 西市预征更告〔2024〕6号
西昌市人民政府
土地预征收更正公告
西市预征更告〔2024〕6号
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要,西昌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15日发布张贴了《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预征收公告》(西市预征告〔2023〕52号),在土地清理登记时,发现土地权属及范围与该预公告拟征收范围不一致,经相关单位核实后,重新对拟征收范围进行了勘界,现对该土地预征收公告中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将《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预征收公告》(西市预征告〔2023〕52号)第一点中“面积:预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36.844亩。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宁镇五堡村八组,马坪坝村二、三、五、六、八组,三百村二组。用途:建设用地。”更正为“面积:预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16.7065亩。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堡村村民委员会;安宁镇马坪坝村二、三、五、六、七组,马坪坝村,三百村二组;长安街道办事处小庙村。用途:凉山州西昌市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其余事项不变。
本公告在预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公示张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公示公开日期自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4日止。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