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预征收公告 西市预征告〔2023〕26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预征收西城街道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土地征收范围:最终范围以征地放线结果为准。
面积:预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95亩。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城街道张家屯社区张家屯村一、二组。
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预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办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实施补偿登记的单位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预征地规划控制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内户口迁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预征地范围内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预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公示张贴,并在西昌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开,公示公开日期自2023年6月25日始,至2023年7月6日止。公示公开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