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以“三味真火”炼就校园餐“安心丹”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学生健康成长,关乎万千家庭幸福。自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来,营养餐资金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营养餐之外的“校园餐”历年皆有将其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考量,然而因涉及面更广、涉及校园多、资金来源于非财政资金等一直未达成,长期存在学校自行采购行为,食品安全、资金监管难度大。开展“校园餐”整治工作以来,西昌市教体局在西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制度为基、监管为纲、品质为要,多管齐下,为校园餐安全保驾护航,推动校园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立“规”以制味,扎紧制度笼子
2024年以来,西昌市教体局先后制定出台《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领导干部及股室联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西教体〔2024〕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体系统自行采购工作的通知》(西教体〔2024〕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验收及出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西教后勤〔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材溯源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西教体〔2024〕109号)《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校园餐”政府集中采购大宗食材中标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食材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食材溯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制度上夯实校园食品安全基础。
二、联“合”以监味,凝聚监管之力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校园餐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教体局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建立134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全市范围内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抽查整改工作;教体、财政、审计3个部门对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商履约3个月内进行是否分包转包专项督查;教体、市场监管、公安、卫健4部门每年开展春季学期、秋季学期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及重点时段专项督查,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督的强大合力。
三、求“质”以安味,纳入政府集采
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原有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义务阶段中小学)营养餐资金已纳入政府“四统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的基础上,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餐”食堂大宗食材全部纳入政府“四统一”采购,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确保食材来源稳定、可追溯,有效避免因个体供应商差异导致的质量参差不齐问题。同时,这一举措有利于在采购、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坚实且持续的保障,助力校园营造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
“校园餐”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教体局将继续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以“三味真火”炼就校园餐“安心丹”,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