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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教体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3-09-1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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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昌市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较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充分暴露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消防安全各项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扭转火灾多发频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和谐,根据《西昌市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整治工作方案》,结合2021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教体系统范围内排查出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13家单位(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2021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13家单位(场所)及其它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深入实施 (即:拆除一批、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查处一批)。通过集中攻坚整治,确保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彻底整治;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建设水平、自主评估和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加强;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等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得到明显优化;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一般火灾隐患单位实现限时整改清零,切实消除一批教体系统存在的火灾隐患 。

二、责任分工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对13家单位(场所)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开展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整治,教体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发现隐患整治,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市教体局副局长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市教体局副局长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教体局各股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后勤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各校(园)负责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攻坚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为期70天,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回头看”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对教体系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风险隐患大摸底,明确“隐患在哪里,谁来整改”。市消防安全整治办将组织有关行业专家,成立多个“回头看”督导组,对照工作评价验收标准,对2021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13家单位(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逐一开展“回头看”。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隐患、责任、督导三张清单。

(二)攻坚整治阶段(6月16日至7月30日)。对照三张清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同步并向教体局安全股上报整改材料整治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按照“四个一批”整治要求,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31日至8月9日)。

整治办再次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整治的单位(场所)逐个“过筛子”,确保所有隐患问题整改清零。对8月10日前依然未推动风险隐患整改的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由督导问责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攻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治责任。坚决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采取超常举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校园要把确保本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工作作为当务之急来抓,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紧盯最重点环节最重要的部位,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主动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推动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整治工作。

(二)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校园要及时修订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排查任务、工作责任、整治时限。强化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时落实整改。二是建立专报通报制度。各校园要定期向市教体局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编写工作简报,反映各校园工作做法和典型经验;市教体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曝光事故案例及重大火灾隐患,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三是建立函告建议制度。通过工作建议函形式及时将日常监督、综合督查、暗查暗访、火灾调查等方面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书面函告,提出措施建议,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四是加大督查考核制度。将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凡校园发生亡人火灾或财产损失较大以上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不负责、不作为、搞形式主义等问题,坚决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四个一律”。一是对不符合规划、乱占耕地、占用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包括: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的;擅自占用耕地建设的;未经批准,私自将住宅改为商用,私自将挑檐封闭并改为商用,私自在楼裙、楼顶搭建违法建筑的;占压热力、燃气、水、电各种管线及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二是对无论是否具有相关手续,土地使用是否合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一律关停。包括: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不能投入使用;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不得办学。三是对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停业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恢复办学。四是对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把关不严、层层失守和违规参与插手的,一律先停职、再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各校园要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要部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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