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三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西昌市教师发展中心、西昌市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管理工作、提高保教质量、办园水平,完善学前教育监测机制,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西昌市第二轮第三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基层、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发挥督导评估作用。
全市公民办幼儿园
2024年3月1日—7月15日
统一使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开展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内容: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具体涉及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办园经费、园舍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配备等情况,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校车及使用等情况,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教职工配备、师德师风建设、专业成长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制度建设、组织机构、管理机制、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西昌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完成自评工作。督导评估通知下发幼儿园的同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幼儿园基础数据表、幼儿园章程、安全和卫生保健制度、教研活动制度、保教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幼儿园教育计划等材料上传同时报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成立督导组。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学和相关专家成立督导组,督导组至少包含3名以上成员,督导组成员是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督导情形的,应当回避。
4.相关材料准备。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督导组进入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前,为督导组提供与办园行为评估相关的材料作为参考,如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近年来本市幼儿园发生的教师违背师德行为事件通报、责任事故情况通报、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的相关信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
5.材料审核。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前,根据督导评估工作的要求,对幼儿园的自评报告和评估系统中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教育局提供的教育事业统计等数据,对幼儿园报送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重大不一致时,要求幼儿园做出说明。各幼儿园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联系督导室江海督学在评估系统中进行修改。
1.召开预备会。督导组在下园实地督导前,由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主要议程包括:
(1)组长介绍下园督导评估的任务、程序、工作要求等。
(2)集体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办法、规程等。
(3)查阅幼儿园报送的制度文件、教育计划等了解幼儿园情况。
(4)熟悉实地督导中对园长、教职工和家长的访谈提纲。
(5)针对督导评估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预案。
(6)督导组内部分工。
2.实地督导。
(1)督导组成员进行实地督导评估时,应首先与幼儿园相关人员核对园所信息,确认之后在评估系统中启动评估程序。
(2)根据需要召开家长座谈会和教职工座谈会。召开家长座谈会时应从每个年级各随机选取10名家长,家长座谈会尽量安排在上午家长送孩子入园后或下午家长接孩子离园前。召开教职工座谈会时,应包含行政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财务人员等各个岗位人员,应从每个班选取1名教师参加教职工座谈会。召开座谈会时园领导回避。
(3)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一日生活的各主要环节,覆盖每个年级,特别是集体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每个年级。
(4)对幼儿园区角环境、玩教具材料配备等的查看,对教育计划、一日活动安排等的查阅应覆盖每个年级。
3.核查问题。公示期间如有教职工或家长反映幼儿园存在虐待或体罚幼儿、乱收费、拖欠工资等问题,需要在实地督查前或督查时进行核查。
1.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现场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形成整改清单。督导组整理本次评估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含幼儿园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文件、本次评估的相关数据、幼儿园的整改清单等,交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档保存。
2.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社会公众意见、对教职工和家长反映问题的核查结果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地督导评估全部结束后两周内形成督导意见书,明确评定等次,并进行公示。
(一)结果认定。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督导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程序结束后评估系统自动生成分数。评估得分在950分及以上且关键指标均达标为优秀;评估得分在850分﹣949分且关键指标均达标为良好;评估得分在750分﹣849分且关键指标均达标为合格;评估得分在749分以下或关键指标有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二)结果运用。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等级类别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申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果必须为优秀等次。对督导评估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果为良好等次以下的,取消其相应称号。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园所不予开园。
《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技术支持:
江 海 联系电话:18081635697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联系人:
赵云娣 联系电话:18508341111
西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