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双减”暨中小学师生行为规范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双减”暨中小学师生行为规范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 年“双减”暨中小学师生行为规范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全市中小学。
二、督导内容
(一)各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
(三)《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情况。
(四)《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落实情况。
(五)各校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2。
三、督导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2.4月3日至4月17日,督导组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到校实地督查,对发现问题当面反馈,发放整改通知书。
3.实地督查结束至4月30日,学校对督导组指出的各项问题进行逐一整改提升,督导组适时开展回头看。
(二)督导分组。
督导组分为6组,由市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2名责任督学、1名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1名股室人员组成。各组检查范围按《中共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分工及联系学校的通知》(西教体党组〔2023〕2号)划分。
四、工作要求
(一)“双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扛牢立德树人政治责任,强化领导,细化举措,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效落实。
(二)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双减”、“五项管理”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为师生营造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各督导组在开展督导调研工作时,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 切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各督导组督导检查结束后,5月15日前形成专项督导报告交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