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查整改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确保2025年全市各类学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按照《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凉山州2024年第二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州级验收抽检情况的通报》相关要求,现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现代职校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查整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2月18日—3月5日
二、工作安排
1.各校(园)要对照《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转发〈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凉山州2024年第一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州级验收抽检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凉山州2024年第二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州级验收抽检情况的通报》的具体要求,按照《四川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四川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针对州级抽检反馈的问题,逐项自查,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有下属村小的学校,要统筹村小一并开展达标建设和自查整改工作。
2.各校(园)在开展自查整改过程中需详细记录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落实情况。
3.所有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务必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12:00前将校(园)长、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西昌市2025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送到西昌市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中心(地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3栋1单元301办公室),进行审核。
4.未按时按要求报自查整改表的校(园),将在全系统通报并由专家到校督促现场整改直至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