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2023年第2号)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3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计12大类食品480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量或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所及稽查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量或超范围使用
(一)西昌市元香白酒门市销售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二)西昌市元香白酒门市销售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三)西昌市太和黄英冷冻食品店销售的“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四)西昌市太和黄英冷冻食品店销售的“干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附件: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