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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领、咋申请、领多少?西昌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来了→

来源:西昌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5-04-1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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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与老年人福利有效衔接,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日前,西昌市民政局发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政策宣传》,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对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助,切实解决“养老难”问题。

“这项政策不仅缓解了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更解决了专业照护的刚性需求。”记者在西昌市民政局了解到,通过集中照护服务,失能老人可获得24小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同时释放家庭照护压力,实现“照护一人、解放全家”的社会效益。

西昌市民政局老龄养老股负责人常桂群介绍:“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在提交申请过后,将进行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通过评估后入住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满30日后,即可申请补助。”

下一步,西昌市民政局将加强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的业务协同,让更多困难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照护服务。

集中照护服务对象主要是以下人群: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

补助标准:集中照护养老机构(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现收费标准1882元/人/月。(收费标准根据上级政策动态调整)

补助金=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步完成申请流程:1. 自愿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后,向西昌市民政局申请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2. 能力评估:对需要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的,西昌市民政局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机构:西昌市中医院)

3. 申请补助: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可以向西昌市民政局提交养老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等材料。 4. 审核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西昌市民政局作出予以发放补助的决定。补助金从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条件不符合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并告知原因。 集中照护养老机构: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地 址:西昌市礼州镇白沙村8组联系电话:0834-6953331政策咨询电话:西昌市民政局 0834-322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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