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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来源:西昌市人社局

时间:2024-09-2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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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西昌市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023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注:裁员率=2023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金人数/2023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

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未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未注销(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申领渠道

(一)免申即享省就业局通过数据共享比对,生成全省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单位名单,推送至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各参保单位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

(二)自主申领劳务派遣单位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数据比对遗漏的参保单位或对初筛不合格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通过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模块自主申请或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四、申领资料

自主申领单位需提交签字盖章的 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 (申领表)》(附件1)、单位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接收资金的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在此基础上对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及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对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单位

对初筛免申即享名单中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参保单位可确认不通过,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重新申领。

参保单位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划型等初筛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参保地失业保险机构重新审核。

(二)劳务派遣单位

1.签字盖章确认的《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附件2)和《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附件3);

2.劳务派遣单位申领中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稳岗返还应出具的资料 (所有资料盖公章:①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 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③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及开具给发包方税票复印件;④自有员工用工花名册(附件4);⑤经办机构结合实际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3.劳务派遣单位代为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稳岗返还(如果被代申领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则仅能为其自有员工申领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以下资料(所有资料盖公章:①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 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③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⑤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均盖章的派遣用工花名册(附件4);⑥实际用工单位划转包含失业保险费在内的资金银行转账记录、会计记账凭证复印件;⑦经办机构结合实际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五、资金拨付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应提供正确的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提供在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者银行账户。

(二)劳务派遣单位

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整体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需在稳岗返还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及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提交至申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未按规定拨付实际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和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应要求其退回未划拨资金,并取消次年稳岗返还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六、注意事项

1.稳岗返还政策截至20241231日。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3.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前已注销、撤销登记信息或注销参保信息的单位不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七、联系方式

西昌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电话0834-3222539

地址:西昌市高铁大道政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科

附件:1.2024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

   2.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

   3.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

   4.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工花名册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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