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事项简述: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有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办理材料:1、备案函;2、企业年金方案或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3、基本情况简表;4、重点情况说明;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及地点: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保安金融大厦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号人社局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834-2160292, 窗口咨询方式:21号人社局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34015676176773&areaCode=513401000000, 信件地址:西昌市保安金融大厦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号窗口;
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834-12345, 窗口投诉:西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督查督办股, 网上投诉: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34015676176773&areaCode=513401000000, 信件投诉地址:西昌市保安金融大厦西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督察督办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