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西昌市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正式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按照《凉山州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凉农房联席办〔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对象
结合2021年各乡(镇)摸底上报情况,经校核后,本次正式下达各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1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0户。对象必须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及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困难群众。要求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必须在2022年底前全面开工,年底竣工80%,2023年3月底前全面竣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并如期完成“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信息及时录入“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务必在2022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改造农户信息申报、公示、审核等工作,录入数据要确保完整、准确,确保系统数据与任务一致。
(二)认真履职履责加快实施进度。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对“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信息录入、开竣工、改造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农村危房改造已列入重大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务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统筹推进危房改造,确保今年年底基本竣工。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求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1]200号)、《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市级财政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确保改造质量安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强化监管、指导、服务力度,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五)各乡(镇)、街道要在每月20日前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最新进展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在今年年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