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交通运输局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县级权限)(新设)运行
【受理环节】
1、受理主体:西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2、申请渠道: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和西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
3、申请材料:
(1) 申请书,申请人自备,一式一份,原件
(2) 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一式一份,原件
(3) 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申请人自备,一式一份,原件
(4) 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申请人自备,一式一份,原件。
4、受理要点:查验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5、承诺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6、告知方式:短信告知、四川政务服务网同步显示结果
7、补正材料时限:受理后需要补正材料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
【审查环节】
1、审查主体:西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2、审查要点:船员适任,船舶适航,方案满足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3、审查时限:3工作日内。
【特别程序】
一、现场勘验环节
1、勘验主体: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2、勘验要点:现场状况是否与方案保持一致,方案满足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3、勘验时间:依法进行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总共时长不超过90日
二、专家评审环节
1、评审主体: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2、评审要点:现场状况是否与方案保持一致,方案满足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3、评审时间:依法进行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总共时长不超过90日
【决定环节】
1、决定主体:西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2、许可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
3、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4、许可证有效地域范围:仅限于申请作业水域。
5、许可证件延续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3年有效期内可延期。
6、许可证件年检(年报)要求:无。
7、结果告知方式:行政许可主体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四川政务服务网同步显示审批结果。
8、制作颁发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