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吸取贵州从江“12.2”自用船翻沉事故教训,2025年1月8日,凉山州航务海事发展中心、西昌市航务海事中心、盐源县航务海事中心针开展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对雅砻江官地电站库区生产自用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巡查。
检查组从电厂大坝处沿江而上,对库区航道、过往船只、自用船码头进行逐一排查,在西昌市大渡渡口海事工作人员向自用船主赠送了救生衣,现场对自用船主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针对“贵州从江12.2”沉船事故,深刻吸取惨痛教训,要求自用船主,自觉遵守《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管理规范指南》相关规定,举一反三,所有驾乘人员自觉配备穿戴救生衣,严禁“超员超载”,严格值守“六不发航”,严禁夜航。
随后,州海事中心副主任古明伟、安全应急科长谢文恒要求属地乡镇严格落实自用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摸清船只底数,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辖区自用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此次巡航检查,补充发放救生衣30件,发放宣传资料30份,现场纠正违规操作行为1次,巴汝镇安全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