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办理我市59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延续手续的通告
西昌市各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确保道路运输业户合法经营,针对我市59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已超期,但尚未办理延续手续的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期发现我市59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二、注意事项
请各业户务必重视此次延续手续的补办工作,避免因延误造成不必要的经营中断或损失。确保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继续有效,不影响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相关业务。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工作人员。
请各业户相互转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仍未办理,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