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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24-09-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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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生父母信息明确的(婴儿)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民政部门《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被收养人原户口簿(收养前已登记入户);

公民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儿童)

1、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民政部门《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民收养提供);

4、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5、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6、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符合办理条件,且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合法有效,当场予以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查询电话:0834-2167560

办理地点:政务中心或入户地派出所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