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迁移
办理材料:
1、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书面申请;
2、迁户人员到迁入地辖区派出所编制房屋标准地址,登记实有人口信息;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抵押银行的,需到房管局出具《房屋信息摘要》或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出具《房屋详细信息查询记录单》。
5、迁户人员间的关系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出具,包括经济适用房)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13:3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西昌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834-216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