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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迁移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24-09-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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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书面申请;

2、迁户人员到迁入地辖区派出所编制房屋标准地址,登记实有人口信息;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抵押银行的,需到房管局出具《房屋信息摘要》或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出具《房屋详细信息查询记录单》。

5、迁户人员间的关系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出具,包括经济适用房)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13:3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西昌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834-2167560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