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情殇》之九: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作者:黄越勋

  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大自然的子孙。
  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过程,是一个极为复杂和曲折的过程。人类要想真正理解大自然,不仅需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有时甚至还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远在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危及人类之前,我们的前人就已经认识到了:大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类只不过是这个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大自然有其自身的规律,而人类作为大自然的一员,就必须顺应这些规律,有这样,人类才能与大自然和睦相处。但令人遗憾的是,先哲们的这些忠告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后来的人们,尤其是到了近现代,似乎变得傲慢了起来。他们不再象以前那样对大自然毕恭毕敬,而是用一种狂妄无礼的态度对待大自然;他们开始贪得无厌地向大自然索取,甚至异想天开地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大自然。这种可怕的欲望导致了人们做出许多蠢事:大片森林被乱砍滥伐,大群的野生动物被肆意捕杀,毫无顾忌地使用农药和化肥,不负责任地排放废气废水,如此等等,结果造成了水土流失,良田板结或沙漠化,空气和水源受到污染,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而人类则也因此喝下了由这种疯狂之举所酿成的苦酒。
  英国诗人蒲柏曾经写道:“大自然的链条,不管你砸哪个环节,第十节还是第一万节,同样会把它砸断”,诗人的这番话现在竟然不幸言中了,这真是人类的一个悲剧。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人类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在饱尝了一番痛苦之后,人类正在渐渐地清醒起来。我们重新领会了先哲们那些教诲的深刻内涵,重新认识了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
  诚然,对经济的破坏是破坏,但是,对资源、生态的破坏则是更严重的破坏,后者甚至无法弥补。中央对此已有高度重视,在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决策中,把生态保护列为头条,这是现代社会必须攀登的一大高峰,也是人类生存一条退无可退的底线。
  “发展是硬道理”,但是,它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定语:可持续。舍此而为的开发,即是破坏;舍此而为的大开发,即是造孽千古的大破坏!
  作为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的西昌,如今,经济在发展,人口在增长,社会在进步,一个现代化的中等城市正在崛起。但是,西昌人的高明之处还在于环保意识,上上下下都有了切肤的感受。
  对水土的流失,邛海的污染,森林的砍伐,动物的绝迹,好几年前,州、市党政领导以及人大政协等部门便关注过这个问题,并形成了专门的书面调查报告。当时说起污染,似乎还需要某种“保密”,如今是再也遮不住,说不过去了。本片用纪实手段所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可以说是破坏“触目惊心”,治理“刻不容缓”,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们必须上下一心取得共识并付之快速行动的基本国策。
  当前,我国城市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变暖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森林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容忽视的课题。
  根据西昌的实际情况,林业专家提出,城市林业发展,一定要尊重科学,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构建以林木为主体,森林与其他植被有机结合的绿色生态圈,形成城区公园及园林绿地、河流道路林网,近郊远郊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协调配置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
  专家们还提出,城市建设布局应与城市林业有机结合起来,体现城区绿岛、城市绿带、城郊森林的特色:将“林网化”建设与“水网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期在发挥森林净化水体作用的同时,较好地利用城市水体改善森林生长环境,将重点林业工程与城市森林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建议:应当把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离任时作交代,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并实施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对工业企业污染的治理,要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有关企业负责落实资金,限期治理。凡在限期内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停产整顿。对生活污水和生产垃圾的处理,则由各级政府负责,强调要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我们的会议多。但是,象封山禁伐,治理污染倒计时这样真抓实干以保卫环境,造福家园与后代的会议,却又太少!而我们提出的治污目标,也远远不是青山绿水的标准。
  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央已经采取了前所未有的示范,在近年的每一届人代会、政协会期间,均同时套开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委员出席的人口、环境大会,共商关乎生死存亡的国家大事。
  多年来,州、市党委政府把环境保护、治理污染摆入了重要工作议程,并且逐一办来,逐一办好,是决心、是力度、是本事,更是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方父母官环保意识与文明素质的体现。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日渐增强,并化作每个公民自觉的行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山川会更美丽,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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