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飞行不可随意!加强低空秩序管理
近日,安宁镇在开展日常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工作中,在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旁新建道路处发现有人准备试飞大型无人机,为防止对航班飞行和机场正常运行造成干扰,以及可能出现的侵犯航班航线安全的情况发生,安宁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立即制止该行为。
经现场核查,该无人机飞手系无人机生产企业员工,受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安排测试新列装森防无人机载重能力,因该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足,未进行飞行前报备,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今后无人机飞行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飞行计划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飞行,严禁飞越禁飞区域,严禁超视距超高飞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现场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关程序报备手续。
下一步,安宁镇党委、镇政府将更加重视净空安全,协同青山机场等有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广大无人机操控人员和单位,务必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确保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操控员经过培训和资质认证,并在开展飞行活动前进行申请和报备。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飞行活动,共同确保民航运行安全,守护民航安全生命线。